尚一网讯(记者 游涛 通讯员 杨玉萍 文/图)4月6日,石门县公安局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喻某刑事立案侦查。
现场检测喻某属醉驾。
3月28日21时16分许,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城中队巡逻至宝峰街道路段时,民警发现牌号为湘JA**7学型轿车的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5mg/100ml,驾驶人喻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喻某带至石门县中医院抽取血样送检。4月1日,经上级鉴定部门鉴定,喻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驾驶人喻某属醉驾违法行为。
据喻某供述,其为石门某驾校教练员,当晚驾驶教练车至中渡社区亲戚家院内,随后步行至一家小餐馆就餐,席间喝了四瓶啤酒。晚餐后喻某心存侥幸,准备将教练车开回家中,不料车子刚启动行驶不远,便被交警当场查获。公安交警根据喻某违法行为,将其所持A2驾驶证吊销,其教练员资格也将被相关部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