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肖芳影)城区遛狗,得牵绳。4月25日,市民王女士的父亲便因此领了一张“罚单”。4月27日,王女士特意向记者聊起了这件事,希望以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文明养犬”。
4月25日下午,王先生携爱犬“胖胖”在康乐园玩耍。难得的外出,王先生便松开了“胖胖”的犬绳。这下“胖胖”便撒了欢,在康乐园里放肆奔跑……
突然一张网框来,“胖胖”束手就擒。王先生一下愣了神。几位巡逻民警把王先生叫到一旁,明确告知,其不牵犬绳的行为违反了《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受到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民警告诉我父亲,因为是首次违法,所以仅进行批评教育,予以警告处罚。如再犯,便依法处以罚款。”王先生因此领取了一张警告罚单。
《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常德市城区属于严格管理区。在严格管理区携犬外出的,市民应当在犬只颈部佩戴公安机关发放的犬牌,用两米以内的犬绳或者犬链牵领犬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如果是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怀抱犬只、收紧犬绳,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否则,被公安机关警告;如拒不改正的,可能会受到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以来,我市启动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下达当场处罚警告决定书97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0起,现场劝诫不文明养犬行为168起,收容救助流浪犬只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