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吴紫欣 通讯员 许冬荣)日前,常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通知》,2022年,我市实现城乡一体的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625元/月不变,其他县(市)由570元/每月提高到不低于600元/月;实现城乡一体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625元/月(7500元/年)不变,其他县(市)不低于400元/月(4800元/年)。《通知》要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地方,应当确保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只升不降。同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当地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1.5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确定。
新的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市民政局表示,目前我市已将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