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李瑛 文/图)8月2日 ,柳叶湖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一自建房经营场所进行临时查封。
此次被临时查封的自建房位于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三组,是谢某经营的某塑料制品经营部,周边是一栋接一栋的居民自建房。走进该场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激性气味,现场管理混乱,生产区和居住区混同在一起使用,一楼与二楼都有员工居住,仓库内还堆放着20余吨制作塑料的原材料,几台制作塑料制品的机器在不停的转动,存在火灾隐患。
消防监督人员现场跟谢某指出存在消防隐患的地方。
据现场执法的消防监督人员介绍,谢某经营的某塑料制品经营部,因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消防监督人员查封现场。
经该大队集体讨论研究,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同时,依法临时查封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向谢某进行告知,并要求立即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消防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不可擅自拆封。谢某当场对实施临时查封没有异议,并表态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今年5月以来截至目前,柳叶湖消防救援大队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94家,整改3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3家,临时查封1家,处罚1家。接下来,该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火灾隐患较多、风险较大、问题较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