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家庭教育越来越深受重视。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此,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长们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父母们要如何应对?怎样“依法带娃”?各相关部门应如何推动其落地?“六一”儿童节这天,本报推出专题报道,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老师和家长们解读“依法带娃”之内涵及责任落实之道,以期为广大父母缓解焦虑,安心在带娃的道路上继续奋斗。
部门说
立足妇联职能 助力家庭教育
——市妇联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
□记者 丁时慧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了妇联组织作为法律实施责任主体的地位,规定了妇联组织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法定责任。
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有关专家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妇联组织5个方面的责任,即妇联组织与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妇联组织与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日常事务的责任;妇联组织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的责任;妇联组织为特定人群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的责任;妇联组织引领广大妇女发挥独特作用的责任。
当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如何立足妇联职能、助力家庭教育,成为了新时代摆在各级妇联面前的重要议题。
“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人民群众和广大家庭的热切期盼,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任务。”该专家介绍,市妇联线上推出了《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读动画、婚姻家庭小剧场、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线下常态化开展了“家庭教育五进”活动等,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添砖加瓦。值得一提的是,市妇联还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出台了《常德市“呵护花蕾”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宣讲专项行动方案》,通过百千万行动(开展100场宣讲活动、培训1000名讲师、发动10000名执委),实现3个全覆盖(每一个未成年人、每一个未成年人家长、每一个社区每年至少接受或开展一次防性侵宣讲),目前共完成宣讲113场,培训讲师50名,覆盖学生7215人。
当然,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也离不开强有力的保障。市妇联建立了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家庭教育组织网络,形成了“政府领导、妇联牵头、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格局;出台了《常德市妇联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试行)》文件,建立和完善了重点人群、家庭排查和关爱服务机制,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等;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七部门下发《关于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市)建成1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搭建家庭教育服务平台,目前已建立市级示范社区(村)家长学校65个,各乡镇分别建有一个示范点,全市建设覆盖率达91%。
专家说
教你“依法爱娃”
——访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高晨宇
□常德日报记者 李白 通讯员 皮雅君 尹志
如何正确教育孩子,过去,是家长的一份义务;现在,是一份法定的责任。
5月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高晨宇从不能溺爱孩子、不能打骂孩子、不能布置过重的作业等几个方面,来阐释《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每一个家长的规定及影响。
不能溺爱孩子
作为父母,疼爱孩子的心理可以理解,但不能过分溺爱孩子,这样容易让孩子养成依赖父母的习惯,缺乏自立能力。高晨宇认为,溺爱还容易使孩子娇惯蛮横、肆意任性,以自我为中心。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第(六)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所以,高晨宇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是一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法律,更是一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法律,为人父母要懂得及时放手,舍得让孩子吃苦,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
不能棍棒教育
“我相信有很多父母为了让孩子听话,往往采用棍棒教育,但孩子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氛围中,会影响其心理健康,同时孩子也会从父母身上学到以暴制暴。”高晨宇说,教育孩子不能简单粗暴,要正确对待孩子的错误。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所以,父母要用科学的教育方式与孩子共同成长,让家庭教育充满关爱和笑声。
不能激进教育
高晨宇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他说,父母对孩子的期望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盲目攀比,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孩子也有自主选择权,还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创新打造“彩虹桥”未检工作品牌,全力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高晨宇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为家长正确、科学地实施家庭教育提供了行为指引,检察机关将义不容辞引导和督促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老师说
一份详细的“带娃”攻略
□常德日报通讯员 郭爱桂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具体来说,可合理运用以下9种方式方法来加强家庭教育。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外包式育儿”“甩手给老人带娃”……很多父母一度以工作忙、没时间陪娃为理由,周末或放学以后不是把孩子送到各种培训机构,就是干脆交给老人带,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与《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步实施的“双减”政策,将周末的时间更多地回归到家庭,回归到亲子时光。这样既有法律的要求,又有政策的推进,孩子需要亲自带,增加有效陪伴时间。教育是用生命来影响生命,能够感受到父母体温的教育,才能对孩子的身心发展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这条攻略直指“丧偶式育儿”“云配偶”,把孩子的教育放在父母一方的身上极为不可取。养育孩子需要父母形成合力,发挥不同角色的作用,既有分工,又有互相配合。单亲家庭的家长也要觉察自己的养育方式,尽量为孩子创造丰富的学习与生活场景。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生活即教育。教育需要寻找契机,因时、因地、因事,当孩子亲自带,有充足的陪伴时间时,教育的契机就蕴含其中。例如菜场买菜、爬山、踏青、拜访亲戚朋友等等,都是亲子教育的重要场所。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好的教育往往润物细无声,不能一味空洞说教,更不能奉行传统的“棍棒出好子”。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所以,大人自己刷着短视频,要孩子去阅读,效果肯定不行。言传体现在身教,父母需要成为榜样。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一味的父慈子孝、母慈子孝不行,完全营造“没有任何负面情绪”的家庭养育环境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偶尔、适度地“发火”,也能够让孩子知道行为边界和做事的界限。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不要把自家孩子和“别人家的孩子”作比较,每个孩子都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都有其优点和长处,家长的职责是帮助孩子尽早发现自身的使命,促进其成为自己。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孩子是真实的个人,有其自己的人格,不是大人身边的附属品,他们有自己的感受、想法和反应,而且与父母不一定相同,父母要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深深的理解,要多多肯定、正面引导。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育儿育己。在一个家庭里,无论是亲子关系还是夫妻关系,需要自己做到持续成长,才能陪伴孩子一起成长,才能和另外一半保持在认知上的同步性,才能形成家庭文化共同体。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教育无定法,有用的方法都行。我们可以读书来学习科学养育的方法,可以通过请教他人或者好的教育机构来了解更多专业的教育方法。
家长说
学法守法 以爱育爱
□常德日报记者 黄云霞
家庭教育关乎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近半年来,家长们对此有了哪些新的看法和认识?近日,记者采访了部分家长。
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
龚女士是一名小学生的家长。她坦言,以前总觉得把孩子送到学校,教育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其实不然,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和自己这几年的摸索,她感觉到家庭教育最关键的责任主体是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家长必须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
“作为父母,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会影响孩子,所以父母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品行和素养,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榜样。”她认为,与孩子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一定要跟孩子建立情感“纽带”。父母要学会在有限的时间里合理规划与安排亲子时光,如推心置腹地交流、亲子共阅读、一家人郊游等,在陪伴中,多聆听、少说教,多一些夸赞、少一点否定,这样更能增加亲子感情。
转变观念,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李先生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比较关注。他说,家庭教育以立法的方式呈现,这要求家长要转变观念,不断学习。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怎样做好“老师”这个角色?他分享了自己的几点心得。首先要自觉承担家庭教育。作为父亲,不能缺位,要给孩子进行指引,在孩子需要做出抉择时,要帮助其分析问题的实质,权衡利弊,让孩子受到启迪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其次,家庭教育重在塑造孩子的好思想、好行为、好习惯,不可重智轻德,方能与学校教育相辅相成,互促共进。第三,要自觉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促进孩子成长。虚心听取老师对家庭配合教育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在家庭中予以配合并逐一落实。
依法带娃,确保家庭教育不缺位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家长应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遵纪守法等,培养其良好品德;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健康上网、防欺凌、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陈女士是一位3岁孩子的妈妈,她和丈夫早在孩子出生前就商议好了,彼此分工合作,扮演好各自的角色。而作为一名专业社工,陈女士也曾引导不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承担各自的责任。她由衷感叹,如今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吃穿不愁,但他们的监护人因长期不在家或对孩子的监管不到位,导致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思想品德以及法治意识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偏差。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陈女士曾多次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家长们沟通交流,给他们普及依法带娃的相关知识。她奉劝父母,不要轻易分开,即使不在一起生活了,也应给孩子足够的爱,对孩子起到监管作用,如果双方将孩子“扔”给祖辈管,形成家庭教育缺位,致使孩子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相关职能部门则会依法给父母“补课”。